搶救十大家庭活動新聞槁
十大艱困家庭簡介
潘光璋
劉奕靚
廖大平
張邱彩雲
段燕妃
許雅婷
陳文字
黃文娟
蔡綉蘭
陳芳蘭
 
黃 文 娟


家庭成員簡述
戶長黃文娟、36歲、受家暴婦女、自營賣肉粿
長女謝宜君、11歲、國小六年級、成績佳、非常乖巧 長子謝嘉華、10歲、國小五年級、患有注意力缺乏過動症

急難原因敘述

文娟因為先生嗜酒成性及負債累累,加上忍受不了先生的家暴及精神虐待,於95年1月趁先生逃亡至大陸前離婚。但離婚後先生又後悔,會以探視小孩為藉口接近,造成很大的壓力,於今年7月底終於拿到保護令。
文娟與兒女原住在高雄市享有低收入戶資格,但於95年9月搬至台南縣,卻遭取消低收入戶資格,且再申請皆不通過。案母因長期精神壓力大加上腦下垂體異常,半年來已經瘦了20多公斤,身體每況愈下。
文娟三年前開始只是生理期不正常,然後常常胃痛、頭痛不已、一直拉肚子甚至昏倒,去過多家大醫院都檢查不出原因,抽血後才知道血液的腫瘤指數是一般人的四倍,醫生判定體內應該有腫瘤存在
,不過健保能給付範圍內之儀器皆無法檢查出腫瘤位置,必須自費進行更精細的檢查,再進行腫瘤摘除手術。 文娟因為無力負擔高額的費用而作罷,全家人的經濟收入只靠文娟賣肉粿收入維持家計,但是文娟剛搬到新住處不久,生意也才剛起步,常常因身體不適而影響做生意,長子嘉華的過動症亦無法持續就醫,種種狀況,讓文娟萌生自殺念頭。

推薦單位意見

文娟雖然遭受家暴,但對生活非常積極努力,為了孩子想靠自己的力量來維持全家的經濟生活,但因為醫生檢查不出病無法對症下藥,使得文娟非常痛苦,無法專注於工作上,更造成經濟的困難。應予急難救助,以協助文娟順利渡過難關,打消自殺念頭